眉山市彭山区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5-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5月13日讯  通讯员刘斌 彭玲玉 帅逸报道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区(县)”,这是该区继2014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后获得的又一项荣誉。

彭山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受到了该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彭山区探索创新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率先在全市创新建立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了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创建了3个普法基地,自编了《彭山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坚持并推广了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制度,开展了《政法大讲堂》、《锦江大讲堂》,完善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今后,该区还将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切实总结好经验和做法,为推动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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