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获第三批“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5-1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5月18日讯 通讯员杜强报道   近日,在全国普法办公室通报表扬的《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中,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有幸榜上有名,获“第三批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殊荣。
    近年来,游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区创建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以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创建法治区活动中,确立了“创建优良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优秀的法治文化,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三优一满意”法治游仙总体目标。按照目标同体、路径同向、时间同步、考评同类、成果同享的基本要求,努力构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区)、市级法治城市(法治区)和创建法治政府”融为一体的“五同一体化”大普法格局。在实施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普治并举、分类指导的“四大”工作原则,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组织实施体系,一套科学的法治规划体系,一套量化的考核评价体系,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体系,一张广泛的法制宣传网络体系的“五大”工作体系。
    日前,游仙区已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首批法治区,创建省级法治区工作已通过了公示。现全区有6个乡镇、10个单位、5所学校、6家企业、31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村(社区)。
    目前,游仙区还将积极全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以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游仙和“六五”普法终期验收为契机,把法治宣传的作用推向新的高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把游仙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游仙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供稿)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