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义鑫
本网2015年8月19日讯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本文从金沙县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深入调研、探索与思考,形成了以下初浅认识,供读者参考。
一、法治文化概述
法治文化是有关法律的物质成果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包括人们的法律心理、法律理念。对法治文化,目前有各种解读。具有共识性的观点认为,法治文化应该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是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类型。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金沙县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贵州省金沙县的农村,占有80%以上的人口中农民近60万,由于学历低、文化浅、见识少等特点,学法尊法守法存在一定的困难。近年来,金沙县各乡镇街道积极组建农村文艺宣传队,它们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该县平坝镇双兴社区文艺宣传队的姬益强同志,十几年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类文艺节目创作方法,结合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创作出了近百个文艺节目作品,其中法治文艺节目占了三分之一以上。农民出身的姬益强同志还组织演员将自己的法治文艺作品进行排练,搬到舞台上,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叫好。该同志还组织队员到金沙县后山乡、县城鼓韵广场、平坝镇街上及平坝中学、岩孔街道、百里杜鹃管理区、毕节市等地表演了自己创作的法治文艺节目,多次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好评。2015年5月19日,该县平坝镇双兴法治文艺宣传队与新成立的岩孔云山苗族法治文艺宣传队联合在岩孔上山小学开展了“金沙县政策法规大宣传——双语(汉语、苗语)普法文艺宣传”活动,使全县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毕节市司法行政网、市电视台及部分中央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在有关领导的关怀和法制文艺节目的熏陶下,金沙县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目前,金沙县在乡镇街道建立了两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对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一)人才队伍缺乏,法治文化内容单一。目前,金沙县法治文艺宣传队包括演员在内不到30人,文艺主创人员不到3人,且只分布在平坝、岩孔两个乡镇。创作内容只涉及小品、三句半、顺口溜等法治文艺节目,对于相关的法治对联、法治漫画、法治小说、法治诗歌等基本没有涉及。其它乡镇街道皆未成立法治文艺宣传队或法治文化宣传队,在农村法治文化宣传上几乎是空白。
(二)资金缺乏。对于农村法治文化人才来说,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爱好法律学习且有一定文学基础的人来创作,并且需要愿意背诵节目内容的农民演员来排练表演。由于农民要种庄稼或外出打工,没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他们创作和排练,不给他们解决误工补助费,都是影响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
(三)政策支持不到位。国家虽然提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但在资金支持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省市县也没有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资金支持上,资金来源上,对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没有相应的政策配套,也是影响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因素之一。
(四)重视不够。当地党委、政府对于文化建设特别是法治文化建设重视不够,认为那是软资料,搞搞形式,起的作用不大,看不到文化宣传的软实力和基础作用,只注重经济建设,忽视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五)体制机制不健全。目前,关于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健全,农村法治文化人才的管理、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没有建立,都是上级临时安排了,才准备排练、表演,然后上级支持一点农民务工补助费,整体上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三、金沙县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向及对策
农村法治文化,面向的是广大群众,要让群众接受农村法治文化,就要以一定的形式来开展工作。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包含的事项有法律法规资料的发放,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法治文艺节目创作及表演,法治对联、诗歌、小说、漫画、书法、故事等内容的创作,以及法治宣传栏、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建设。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聆听法律的教诲,在闲庭信步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得到法律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达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因此,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应该朝以上需求的人才来重点培养,做到人尽其才,才有所用。
根据金沙县几年来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分析,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及措施:
(—)做好调研摸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及社区,调研统计本乡镇街道有文化、有文艺爱好、有一定专长、爱好法律法规学习的人才,对他们进行分类,组织其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根据乡镇街道实际,引导他们以与当前形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创作成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漫画、法治宣传画、法治微电影等,并经党委政府审核后进行宣传。
(二)合理建立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针对乡镇街道法治文化人才少,经费紧张的现实情况,可以整合资源,联合周边3—5个乡镇街道,共同投入资金,共同组建一支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乡镇街道要明确宣传队的宣传方式,并收集相应的图片及资料,作为农民宣传补助的经费依据。对于条件好的乡镇街道,可以单独建立自己的法治文化人才队伍,通过赞助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农民宣传进行必要的补助。
(三)设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设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考法律、美术、计算机、设计、法治文艺等相关人才组成该办公室人员,由该办公室职能为指导和管理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在乡镇街道有宣传队活动的阵地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配备电脑、打印机、照像机等办公设备,为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提供临时会合的场所,同时还要给队员提供表演服装、音箱等表演用的器材。在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办公室还可摆放法治宣传展板等,宣传与民生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发挥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的作用,在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宣传长廊展出他们的作品,使农村法治文化真正融入到农民群众的生活中去,使农民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中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构建农村法治社会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
(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确保农村法治文化有序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因此,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特别是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在文化、教育和人民团体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让“道德与法治建设”共同推进,规范好人们的行为,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打好基础。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
另外,还要明确农村法治文化宣传队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方式等,并对其服务进行必要的经费补助和务工补助,共同推动金沙县的农村法治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打劳基础。(作者系贵州省金沙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