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10月23日讯 通讯员徐小祥报道 “旧《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规定了52个不准,新《准则》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不再是‘不准’做什么。而新《条例》则明确党员应守的六大纪律,并分别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些都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10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举行党员干部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刘玉畅谈了学习体会。
据了解,为深入抓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该县司法局党组专门下发了通知,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局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并保证学习时间不少于20小时,记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同时,还将通过座谈交流心得、建立学习园地、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检验学习质量和效果,切实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司法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严守《条例》中的“六大纪律”,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