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农民工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11-1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11月18日讯  通讯员于新闻报道  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把农民工等困难群体作为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对象,积极拓宽渠道,提升服务质量,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该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2970件,提供各类咨询服务2万多人次,帮助农民工避免经济损失2180.63万元。


法律咨询“促”维权。该市法援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站点、窗口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网上平台等各类服务资源,结合“德法同行”主题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宣传《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解答农民工最为关切的工伤、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等法律问题。此外,该市法援中心编印发放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百问百答》《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知识100问(新市民版)》等法律资料65950份,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6776个,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民工的知晓度,增强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法律援助“帮”维权。该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公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申请,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一经申请,即可受理、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劳务纠纷,法律援助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或引导其走上依法解决轨道。


监督管理“提”质量。该市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控,优化资源。在全市推广和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案件评估制度。该市法援中心组织了两次案件抽查和案卷观摩活动,研究制定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南,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并指派责任心强、专业过硬的律师办理,加强咨询、受理、指派、回访、归档等环节的把控,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农民工群体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供稿)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