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赡养老人起纠纷 司法出面巧调解(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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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司法工作人员调解纠纷现场

  本网2016年4月13日讯  通讯员胡隆江报道  4月12日上午,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司法局大地司法所在大地乡政法委的带领下,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工作人员在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的配合下,成功调解了申请人李某诉其子女不赡养老人家庭纠纷一案。

  据悉,申请人早年丧夫,夫妻二人共育有三个儿子,申请人现已丧失劳动能力多年,常年依靠二子兰某某生活,因长子、三子对原告不闻不问,且二子本身经济也不宽裕,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曾就赡养老人问题经村委会调解多次未果。调解工作人员在知悉当事人的情况后,考虑到申请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且其住地距司法所较远,同时赡养类纠纷宜以调解为主的原则,遂决定组织其长子、三子上门协调处理该家庭纠纷。4月12日上午,调解人员驱车前往大地乡岭岗屯村当事人家中,现场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进行调解,告知被申请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并耐心细致地给被申请人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被申请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申请人的三个儿子一致同意母亲由长子赡养,申请人的养老田、土由长子管理耕种,二子、三子每人每年支付申请人赡养费600元,并现场兑现了本年度的赡养费,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使申请人老有所养,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大地司法所根据纠纷类型,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密切联系辖区相关部门,挖掘矛盾化解潜力,从该案的处理上就构建多元化的矛盾化解平台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司法局大地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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