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1年11月18日讯 通讯员谭体彪 郭涛报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商丘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12号)文件、商办[2010]22号文件和河南省商丘市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治市[2009]2号)文件精神,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精心组织和切实指导下,全市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拉开。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等五部门的要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把此次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手册》和《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卡》,由组织、人事部门装入个人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提拔任用。并纳入对各级党委(组)、政府的目标考核,对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方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按市统一要求、成效较差的的县、区和市直单位,依法治市办公室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依法治理工作一切先进的评选资格。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河南省商丘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