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5月3日讯 通讯员张云聪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4月25日——27日,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司法局勐堆司法所先后深入勐堆乡勐堆村、大寨村、尖山村组织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 各村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及驻村干部等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中,首先由勐堆司法所负责人带领大家深入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随后就2015年以来基层调委会调解卷宗制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指导,并以具体案例为例,从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制作调查笔录、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收集证据材料;装订、封裱卷宗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要求广大村级人民调解员不仅要提高自身调解水平,也要不断升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质量,更要改变在调节过程中对法律知识“和稀泥”的观念。最后由调解员就实施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方法技巧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要求。
通过为期3天的培训,不仅拓宽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面、规范了他们的日常调解程序、提升了调解卷宗制作水平,更为勐堆乡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时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