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喜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荣誉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5-3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5月31日讯   通讯员郑建发报道   5月26日,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全国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福建省永春县被表彰为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这是该县续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后的又一殊荣。       

“六五”普法以来,该县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典型引领、创新发展、全面升级的工作方法,注重坚持普法内容的针对性、普法主体的多元性、法治文化的品牌性、法治创建的实效性、法治服务的公益性和探索建立普法宣传常态化、普法教育制度化、普法阵地景观化、普法模式科技化、普法内容时尚化的“五性”、“五化”普法思路,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微平台、云平台、书平台三大”平台。

该县在全省率先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基础教育,在全省率先运用“智慧党建+”广电网络云平台进行精准普法,司法局官方微信 “永春普法”微信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在全国司法行政篇排名28期上榜, 8期荣登榜首,成为2015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公众号中赞誉度最高的公号;深入探索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形成普法工作全民参与、普法成果全民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福建省永春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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