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6月16日讯 通讯员胡曰坤报道 6月14日,贵州省晴隆县沙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2012年5月24日,晴隆县沙子镇沙子村村民杜某某与晴隆县某公司签订《茶园经营权承包合同》,承包费为壹拾贰万(120000.00)元整,合同期限为30年。于2016年3月初,承包的土地因国家开发征用,双方就权属发生争议。沙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此情况,迅速组织沙子司法所与政府相关领导组成调解组通过尊依据、摆事实、普法制、讲道理等方式与杜某某和公司代表座谈、沟通,用身边的案例积极疏导双方当事人,及时给出合理意见。经过反反复复三次进行情与法的劝解、说服,双方当事人最终接受调委会的合理意见,最后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一件因土地权属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当事人表示此次调解如同及时春雨般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和认可。(贵州省晴隆县司法局沙子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