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头区)喜获“2011年-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6-1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6月17日讯   通讯员徐婧报道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区)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是乌鲁木齐市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市、区)。这是该区继2015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之后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2011年以来,经开区(头区)紧跟新时期普法工作大趋势,以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广泛传播,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促进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

 “法治六进”深推进、成果丰。以“法治六进”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举办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治讲座60余场;建立“青少年爱国主义法制教育基地”7个,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法律服务进百家企业”活动为契机,开展各类“法治进企业”活动490余场;开展法律咨询、播放法治电影、法律有奖竞猜等“法治进社区”活动530余场次;以“农闲法治课堂”为主阵地,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90场次。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民宪法法律知识广普及、绩效优。牢牢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实实在在的享受到普法实惠。五年来,全区共有27万人接受了“六五”普法教育,占应普法对象总数的为97%,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10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为93%,居(农)民普及率为95%,流动人口普及率为88%。

“法治细胞”全覆盖、进展顺。全区400多家单位积极开展了“法治细胞”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法治细胞”创建率达91.9%,其中“法治机关”创建率达100%,“法治街道”创建率达100%、“法治社区(村)”创建率达100%、“法治企业”创建率达72.4%、“法治学校”创建率达100%、“法治单位”创建率达79.1%。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多举措、形式新。着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五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8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法治文化基地(广场、公园)5处,法治宣传一条街11条,法治宣传橱窗97个,社区法治图书室(角)113个。

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齐参与、合力坚。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五年来,组建讲师团成员共举办专题法治讲座80多场;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6个,先后举办了“心手相连庆中秋迎国庆”法治文艺演出、“六五普法法治文艺汇演”等法治文艺演出21台,创作法治文艺节目40余个;成立“小花帽”女子普法法宣队等法治宣传骨干队伍21支,培训法制宣传骨干200人次。有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500多人。

法治保障基础牢、措施强。严格落实“一抓四挂”制度,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重点目标,与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和党建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增强对法治建设的监督力度,每年至少两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检查“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将普法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区财政将普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全区常住人口每年人均1元标准拨付普法专项经费,每年优先保障60万普法经费到位,五年来,先后拨付普法经费300余万元,保障了依法治区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了各族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也为“七五”普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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