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中旬,天清气爽,小丽与三名朋友一起去青岛日照四日游,日程按照旅行社提供的方案进行,在旅行期间导游会给游客提供额外的付费项目,比如乘坐快艇游海、6D电影等,小丽及朋友三人不愿额外消费,就在海边自由活动,四个小姑娘初见大海,心情激动,嬉笑打闹,自得其乐。忽然,小丽脚下不稳栽倒在地,额头磕碰到海水下的礁石,瞬间血流满面,当时就吓坏了三个小伙伴,同游的好心旅客立马给导游打电话,小伙伴之一小荣赶紧捂住小丽头上的伤口,情况好转,稍后导游赶到,将小丽送到附近医院包扎,小丽三名朋友陪同。
好好的旅游变成受伤,小丽及三个朋友都很生气,小丽最倒霉还磕破了额头,当即要求旅行社赔偿,导游说将情况反馈给旅行社,商议好结果再通知小丽,一周过后,小丽没有得到旅行社的任何回复,就选择走法律程序。
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刘凤彬点评:
第一,平台和旅行社通过合同的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平台不负责任,只代某旅行社收费
第二,一般情况下,游客在平台只交纳很少一部分费用,很大一部分费用都是向旅行社缴纳的,按照旅游法律规定,旅行社收取游客的费用应当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单,并向游客出具发票或者收据。这是证明游客参加旅游团的一个重要凭证。
第三,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在旅游行程单中予以明示而且同游客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在出发前就收费旅游项目进行合同约定,否则旅行社就涉嫌强迫游客购物或者接受收费服务。游客被迫购物或者接受收费服务可以在返团后退货退款。
第四,由于没有参与收费项目而自行安排活动,如果旅行社提前没有对游客自行活动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警示和说明,那么对于游客人身受到的伤害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