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7月18日讯 通讯员宋宇洁报道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出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报表彰北京市海淀区等415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名列其中。这是该区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连续获得的第三个全国性先进县(市、区)称号。
自2011 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彭山区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路子,在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各部门和各乡镇齐抓共管,“普治并举、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3月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称号,2015年4月表彰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区(县)”。
“六五”普法已圆满结束,“七五”普法即将启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将以获得全国表彰为新起点,科学编制“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进一步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打造“法治彭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