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7月22日讯 通讯员张秀平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蕉溪镇柳溪村重点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开展申报柳溪村为2016年镇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蕉溪镇柳溪村地处蕉溪镇东面,是蕉溪镇东大门,属于典型的农业村,约18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396.7亩(其中:田189.5亩,土207.2亩),全村10个组;近年来,该村通过扶贫开发项目、产业结构调整、“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等,村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完善村规民约,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各项自治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村级事务,做到村民议事民主化、财务管理规范化、村民事务公开化。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该村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柳溪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相关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充分调动了该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维权的能力。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纠明显减少。(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司法局蕉溪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