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让“第三者”插足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关系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8-0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8月8日讯   通讯员傅永新报道   近年来,由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到位、信息不对称、专业性和医疗风险等因素,医患纠纷矛盾十分突出,“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卫生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如何破解医患关系不信任、矛盾难化解的问题,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柳州市积极面对社会现实情况,主动拓展工作思路,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积极引入第三方,启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让专业人士介入医患纠纷调解,以实现保障患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建设平安医院的目标。

成立机构,保证有人管事。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卫计委在共同商讨的基础上,成立了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两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医调委主任,并各指派一名副职领导担任副主任,抓好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在医调委下专门设立办公室(医调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设立专门办公地点,制定工作细则和调解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将医疗纠纷调解的流程由原来的“医院调解---卫计行政部门调解---司法诉讼”改成“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司法诉讼”,在医疗纠纷中引入第三方调解,把医疗纠纷从院内、卫计系统内引向院外,引入依法处置的体系。

聘请专家,保证能调成事。今年7月底,柳州市召开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会上向25名专家颁发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聘书,并正式启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这些专家将免费为柳州市民调解涉及赔偿金额2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案。为了更有力地开展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柳州市于今年6月还对“两委”(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医学知识丰富的成员为专职调解员,并举办了两期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聘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有120多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培养了一批“善调解、能调解,敢调事、调成事”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

方筹资,保证有钱办事。柳州市制定一系列经费保障机制,在今后工作推进过程中,将不断加大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经费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并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医患纠纷调解经费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入民间资金,通过社会支持募集经费,以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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