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8月26日讯 通讯员叶军报道 8月24日,贵州省德江县荆角乡综治办和司法所干警成功调处一起嫂子和兄弟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继承纠纷,这是该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又成功调处的一起疑难矛盾纠纷。
据悉,该乡训山村的杨某与全某是嫂弟关系,十多年前,杨某的丈夫(也就是全某的哥哥)外出打工长期不归,家中的事情全靠杨某一人承担,她既要种地、养猪、养羊,又要抚养小孩成长。去年杨某的婆婆因病去世后,杨某的公公觉得自己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于是将自己的土地分给了全某一人,全某在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分得的土地悄悄地转让给别人耕种。杨某事后得知,于是多次找来村干部调解,要求全某退还属于她家的那一部分土地。全某却坚持说儿媳是外头人,没有权力分得他父母的财产。因此几经村干部调解无效,在调解现场嫂弟好像是仇人,几次发生口角,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杨某为了讨回说法,于8月23日来到该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并申请调解。
调解员于第二天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和其父亲来司法所进行调解,在调解室里,其父亲诉说大媳妇对他照顾不好,小儿子对他有孝心,因此他把土地分给小儿子是有道理的。杨某则委屈地说对公婆尽了与兄弟一样的义务,只是婆婆去世后,父亲不相信她,曾和父亲吵过架,闹过不愉快。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难以继续下去。调解人员要求当事人控制好情绪,等调查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再继续调解。于是调解员打电话询问当地村干部,得知杨某的婆婆在去世前生病,杨某曾和全某同样出钱为其治疗,在死后同样出钱安葬,全某家父亲有偏见,认为媳妇是外来人。
据此,调解人员严厉批评了全某父亲,应该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你大儿子不负责任,而你大媳妇为支撑这个家,不知吃了多少苦,你把土地全部分给了小儿子,将来你大媳妇及孙子怎么过日子,你这样做等于是在赶你大媳妇一家人出走,现在孙子快长大成人了,今后你的赡养问题可以由你的孙子来负担,况且,你大媳妇之前为赡养你老伴也付出了同样的义务,你将自己的土地和老伴的土地私下分给小儿子于情于理都是不对的。
随后调解员又批评了全某,不能以强欺弱,而应同情你嫂子的家庭,平时多关心侄儿,使他们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并耐心细致的向全某讲解《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告诉全某,杨某或其儿子在今后只要履行了对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可以同全某一样作为合法继承人分得同样的财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知之以法,全某和其父亲此刻思想观念发生了改变,答应分给其嫂杨某和侄儿一半,于是双方在协议上高兴地签了字,一场纷争终于圆满地化解。(贵州省德江县荆角乡综治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