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9-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纵观近年来曙光的冤、假、错案,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所致。依法行政提了很多年,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十年建成法治政府,但是至今没有实现,通过网络曙光政府不依法的现象还较为突出。2015年年底,国务院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在周永康主政政法工作期间,受周永康“无事就是本事,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法治理念的影响,各级政府遇到问题都善于用钱来解决,美其名曰“花钱买平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际是没有责任担当,把法律当做了摆设。因此,到现在群众“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的思想意识还较为严重。

真想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必须严格执行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谁来实施、谁来执行,这就需要实施者、执行者本身要具有责任担当精神,要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领导干部不学法、不守法、不依法,何来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何来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府没有公信力,何来的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从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来看,要想到2020年基本建设法治政府,那也只能是一个目标,一个难以实现的目标。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视不够,体现有三:一是法宣办的设置不尽合理。各级法宣办都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从工作职能来看,司法行政部门本身是一个弱势部门,要指导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镇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法宣办的人员严重不足。省市一级法宣办一般只有2—4人,县一级一般只有1人,乡镇一级几乎无人。三是经费严重不足。就以县一级为例,上面要求都只有人均0.5元的标准,买一支笔都不够,更不用说买一本法律书籍了,况且绝大多数县(区、市)连人均0.5元的标准都无法保证。乡镇一级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预算经费几乎为零。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谈起来重要,习总书记都多次作出强调,但在各级党委政府来讲,抓起来非常次要,很多党委政府的领导大脑里根本没有法治宣传教育这个思想概念。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不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又何来重视。因此,要想真正建成法治政府,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要想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前提。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建设法治政府,千方百计增强领导干部尤其执法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是关键。要想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必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不过关,严禁提拔,或者延期提拔,我相信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就会大大增强。只有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才能让领导干部从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成为每个干部的自觉习惯,从而达到以考促学的效果。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哪怕各级党委政府再重视、各级法宣办天天督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也会成为一种应付、一句空话,没有任何实质性作用。

三、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上法治讲堂制度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执法单位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带头宣传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因此,要认真建立完善并落实好单位一把手上法治讲堂制度。通过一把手上法治讲堂,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讲,一方面可以迫使单位领导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也带动了本单位本部门的学法风气,同时也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了本单位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通过一把手上法治讲堂,推动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营造单位法治氛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避免单位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单位应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对单位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更应该要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对自己的重要决策进行法律把关。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保障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系余庆县司法局李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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