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10月11日讯 通讯员江雄辉报道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休要失了人情。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一旦交恶甚至闹至公堂,这往后的日子想来都让人觉得心寒。
图为纠纷调解现场
家住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茶布村盖口的丁某和蔡某是多年邻居,两家平日多有往来,关系向来和睦。2016年8月,丁某欲建新宅,这本是件让全家人都高兴的大事,可这梦想中的三层小楼尚未动土就遭到了阻力,这让丁家人愁苦不已。原来,丁家新宅紧邻蔡家墙院,蔡某觉得这楼一旦建成,那蔡家的两层土房便要永远缩在丁宅的“阴影”之下了,这对蔡家的日常生活将造成极大的不便。两家因此事多次商议未果,渐渐闹出了火气。9月,丁某自行浇筑了地基,两家矛盾激化,茶布村人民调解员多次调解未果,双方闹至莒口司法所。
得知此事后,莒口司法所及时联系镇村建所积极介入,深入实地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以两家的邻里乡情作为切入点,耐心的劝解双方要主动的换位思考。俗话说:行要好伴,住要好邻。处理好邻居关系,不仅是生活的需要,更是心理健康的需要。出了问题如果一味的强硬只会让事态更加严重。等到对簿公堂,无论最后谁得以胜出,这往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日子也会让人倍感煎熬。同时,调解员耐心的为双方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的相关条款。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诚、宣之以法,双方均表示认识到在处理此事的偏激和不足,愿意心平气和的进行调解。
通过莒口司法所和有关部门的多方努力,丁某和蔡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丁某承诺其房屋靠近蔡家一侧部分只搭建2层楼高,而蔡某承诺不干涉丁某另一侧房屋的层高。至此,双方矛盾得以顺利化解,丁家终于可以搭建念念盼盼的小楼,而蔡某也如愿的守护了家中的那几米温暖的阳光。(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