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7年1月17日讯 通讯员傅永新报道 日前,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制日报》201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柳州市柳江县(现为柳江区)进德镇槎山村人民调解员余海燕榜上有名,当选年度法治人物。
2016年4月14日,槎山村两位村民因荒地权属问题发生激烈争执,余海燕闻讯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解,不料一方当事人情绪失控,突然持刀向另一当事人行凶,余海燕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毅然挺身而出予以阻止,不幸被连捅数刀,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4岁。2014年,余海燕响应当地党委、政府号召担任村干部,继而兼做人民调解工作。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她成功调解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30余起,实现全村矛盾纠纷“零上报、零上访”。柳江区司法局、柳州市司法局、广西司法厅先后追授她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16年10月26日,司法部追授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法制日报》在对年度法治人物余海燕点评时写道:血,鲜红的血,染红了调解现场。34岁,如诗年华,如火青春,一名人民调解员的生命就这样被定格。34年的短暂人生,她走进了大家的心坎里。放弃优厚的营生,只因她坚信:平凡的人民调解员,能让人间少一点怨恨,多一份温暖;让世界少一桩纷扰,多一丝温情。人们不会忘记,在她的骨髓里,有一个永不过时的东西,那就是对党的事业和老百姓的一份赤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