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7年2月9日讯 通讯员李馨报道 新年伊始,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追偿劳务工资纠纷,保护了农民工群众的切身权益,维护了辖区社会安定。
南溪区大观镇居民徐某,2016年在黄沙镇大桥村村民蒋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班,至今尚有工资3700元整未结清,多次向蒋某索要均遭拒绝,向黄沙镇人民调委会求助。
黄沙镇调委会秉承息纷止争的职责,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调解。进一步了解事情原委后得知,蒋某因资金紧缺拖欠徐某工资3700元是不争的事实,针对这一切入点,调解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说理讲法,在此基础上,再向蒋某讲明《劳动法》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行为的惩罚力度。整个调解过程,法与理相结合,情与理并行。最终,蒋某当场支付徐某工资1000元,余额部分于2017年正月十六日之前结清。(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