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引发争议 耐心调解化解纠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02-2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7年2月20日讯  通讯员吝林伟报道  李某是安徽亳州人,多年前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9团,跟随自己的远房亲戚刘某工作,在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深得刘某的信任。刘某也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对远在异乡生活的李某格外关心,帮助李某成了家,对李某的劳务报酬也是及时给付。幸福的生活本该顺利的进行下去,但事故还是在不经意间发生了。

2016年10月的一天,李某在为雇主刘某关闭采棉机库房门时,因为风力较大将车库大门刮开撞倒李某,导致李某受伤住院,经医院诊断为颅骨缺损,刘某主动支付了李某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及护理费用共计27万余元。但由于此次事故,李某落下了残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李某妻子此前一直在家照顾年幼的儿子,没有工作,一家人没有了生活来源,这对于一家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刘某虽然同意对李某进行补偿,但双方就误工、护理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不能确定,发生了纠纷。为此,李某找到一四九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调委会审核符合调解立案要求,2017年1月16日,在一四九团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调委会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调解员找到刘某,向其详解讲解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工伤认定条件,告知刘某此次事故是由于李某在为其提供劳务时发生,按规定刘某有赔偿责任,又向刘某讲解了在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赔偿金的赔付标准,同时,考虑到刘某和李某的亲戚关系,调解员法与情相结合,使刘某认清了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调解员找到李某,向其说明了刘某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将李某送医治疗,并为其提供较好的医疗条件,并向其说明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调解员一整天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刘某一次性赔偿李某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9万元整,其中19万元当场支付,剩余10万元一年后支付,协议达成后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为了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双方在一四九团调委会的指引下,向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李某的生活有了保障,对未来生活也有了信心,而刘某也解除了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地进行生产经营,双方对此次调解,都非常满意,一场工伤事故引起地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9团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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