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6日讯(胡曰坤)4月5日,贵州省晴隆县沙子司法所联合沙子镇联盟社区成功化解一起因挡土墙质量引发的劳务纠纷。
纠纷当事人系晴隆县莲城街道办某组村民黄某和晴隆县沙子镇联盟社区某组村民刘某某,2016年6月份,刘某某将寨上的串户路三处挡土墙承包给黄某施工,当时口头承诺将挡土墙砌好就支付所有的劳务费用。在2016年12份,挡土墙修建结束,待刘某某验收时发现为由张某某家房屋后有一处挡土墙有裂痕,有可能造成危险,张某某要求撤除挡土墙,刘某某要求返工,寨上的几家人也同时提出异议,而黄某称该挡土墙已修建结束并得到刘某某的验收,拒绝返工和撤除挡土墙;几方就挡土墙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意见不统一,经村(社区)组五次调解未果,纠纷搁浅。
2017年4月5日又一次因该事宜在现场发生争吵,司法所在得知此事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处。为化解矛盾,司法所负责人及时联系联盟社区干部对该纠纷进行现场调处,听取各方的陈述同时现场查看挡土墙裂缝情况,还及时向会泥水的群众咨询对此挡土墙采取补救措施;在充分考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挡土墙因倒塌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司法所负责人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黄某对挡土墙进行加固处理,刘某某在原来承诺的费用(11900元)基础上加600元作为重新加固挡土墙的费用,并于加固挡土墙结束经各方验收合格支付所有的费用(12500元)。
通过司法所和联盟社区不懈的努力,几方达成了共识,接受了司法所负责人提出的建议,同时在司法所和联盟社区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一起因挡土墙质量问题引发的劳务纠纷圆满划上了休止符。(贵州省晴隆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