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3日讯(钟涛)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干警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区司法局以更加严厉的制度和更加扎实的行业作风建设为抓手,规范司法干警的一言一行,建设一支本领过硬、服务热情、作风优良的司法干警队伍。按照区政法委2017[2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和安排,区司法局认真开展贯彻落实 “五严禁”、“六不准”司法干警队伍建设活动,这是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实行从严治警、从严管警工作开展以来,又一强化司法干警队伍建设的举措。
会上,局纪检组组长张福顺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五严禁”、“六不准”内容。五严禁的内容为:严禁在执行公务或午餐饮酒,不得进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警车私用、乱鸣警笛、违规停放等问题发生;严禁违法违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罚款不开票、多罚款少开票;严禁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为其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违规收受礼金。六不准的内容为:不准对办事求助群众冷、硬、推、横,耍权势,逞威风及其他与交通民警身份要求不符的言行,损害公安民警形象;不准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案(事)件当事人的吃请;不准本人或家属参与黄、毒、赌和迷信活动;不准以个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从事各类娱乐场所;不准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对困难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置之不理,伤害群众的感情和利益。凡是违反“五严禁六不准”要求的,一律先停职再检查。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免职、调离、降职、辞退等组织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根据会议内容,局长万可红要求监察室,要把“五严禁六不准”作为严管司法干警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刚性规定,为全体干警不但要竖起“红线”,而且还要连通“线红”,不折不扣的把“五严禁六不准”落到实处,加大监督问责,严格执纪执法,继续深化司法干警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像铁一般纪律的司法干警队伍,从而为司法行政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