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22日讯(王爱华 苏元柱 包凯)2017年6月21日早上一上班,一八七团司法所大门就被两名哈萨克族同胞推开,他们激动地说着很不流利的汉语。一八七团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稳定其情绪,一边到附近单位找来了一位懂哈萨克民族语言的同事当翻译。原来,别克是来自阿勒泰市切尔克齐乡的一名哈萨克同胞,2016年2月到一八七团一连为张某放牧,约定干至2016年12月31日,工资报酬为12000元,主要从事的工作包括放牧、打草、产羔等。2017年春节前,张某只支付了4000元工资,剩余8000元迟迟未付,别克多次向张某索要,张某以买饲料,无钱支付为由久拖不付。
司法所在接到求助后立即着手调查此事,立即联系张某来到司法所对事情进行全面的了解。在调查中发现:张某迟迟不支付工资是因为他认为别克在工作期间只管放牧,对于打草、产羔等活干得很少,在放牧过程中还损失了四、五只羊。别克承认自己的确没有打草,也没负责产羔,但羊只的损失却不是因他造成的。工作人员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对双方进行了劝说调解,并向张某讲述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对徐某进行劝导。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张某同意立刻支付剩余工资。
一八七团司法所通过对此案的调处,维护了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加深了民族之间的友谊,为进一步增进兵地融合,促进兵地和谐,维护民族团结做出了努力。(新疆兵团十师一八七团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