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14日讯(孙红进)7月12日,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揭晓2016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新吴区法律援助中心刘文晓律师承办的“张某强奸案”入选,成为无锡市唯一。
“十大好案例”是从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74586个案件中,经过层层评选而最终确定的。
发生在新吴区的“张某强奸案”,较为典型地反映了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恪尽职守、履职尽责,最大程度保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敬业精神。
17岁的张某系跟随父母从云南来锡打工的未成年人。2016年2月26日晚,在其工作的KTV会所,趁陪酒公主李某处于醉酒状态,借着酒意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事后李某报警,张某因此涉嫌强奸,于同年2月27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旺庄派出所抓获。由于张某是未成年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因此,公安机关于3月1日替他向新吴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新吴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讨论,决定将该案指派给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刘文晓承办。
接到指派任务后,刘文晓迅速介入,首先找承办民警了解情况,对案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接着会见当事人,进一步掌握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考虑到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是初犯,而且是在特定场所这一较小的范围实施的,社会影响不是很大,家庭困难又比较大,因此,刘文晓找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商量,三方一致同意,只要能取得受害人谅解,建议在量刑上给予轻判。
为此,刘文晓多次找受害人协商。受害人先是拒不见面,接着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刘文晓没有放弃,他不厌其烦地找受害人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受害者同意在获得5500元补偿的条件下写下了谅解书,因此,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