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27日讯(刘志强 王业彬)近日,山亭区城头司法所组织司法所、村委会组成的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使得一位87岁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老年生活得到保障。
2017年7月24日,一位老太太上午一上班来到山亭区司法局城头司法所,流着泪向工作人员诉说自己的三个子女不给其看病。司法所工作人员让老太太坐下来慢慢讲,听完了老太太的诉说后,才知道,原来是老太太有二子一女,自老伴去世后自己一直跟小儿子一起生活,并无争议。但是自去年由于个人年事已高经常生病,医药费除了新农合报销的以外,全是小儿子承担着,现在自己患白内障需要作手术,让其它两个子女分摊部分医疗费,两个子女均以小儿子一直照顾为由,不肯出钱,小儿子又不愿承担大额的医疗费,致使自己手术至今没做成,万般无奈才来找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解决。
城头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和村调委会取得联系。经了解,这位老太太所说属实,村调解委员会之前也介入了调解,但没有效果。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分别找到老太太的儿女,但各有不同说法。大儿子说母亲的各种福利费都让小儿子领去了,一年也近万元,应该让小儿子承担老人的各种费用;女儿说按我们这的风俗出嫁的女儿既不继承老人的财产,也不承担老人的养老送终各种费用,只是尽照顾义务,所以让自己再承担医疗费用,没有道理,如果让自己承担费用也行,那我也要继承财产。
在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后,我们调解人员就《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继承法》中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同时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的角度对三个子女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最后达成如下协议:母亲由小儿子负责养老送终的所有费用,老人去世后,属于老人的所有财产归小儿子继承,其它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平时只尽生活照顾,及时探望等义务。达成调解协议,并送达村委会一份,老太太的赡养纠纷终于得到解决。(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城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