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1日讯(陈永松 郭晖)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有助于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近日,南溪区刘家司法所与派出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又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7月上旬,刘甲在刘家镇某茶馆找到刘乙,要求刘乙归还借款1500元,刘乙以无钱为由拒绝归还。刘甲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找刘乙还钱了,每次刘乙的态度均是如此,不还钱,也不说什么时候还钱。气愤之下,刘甲和刘乙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发生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刘甲用茶杯砸击了刘乙的头部,导致刘乙受伤入院,花费2200元。派出所、司法所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在刘乙出院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该纠纷主要是由于催还借款而发生冲突引起的,因此,在此案中,调解员分别就借款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调解。借款纠纷中,刘甲借钱给刘乙已经有一年多,未约定还款时间,刘甲在借款2个月后曾多次催促刘乙还款,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刘甲动手打伤刘乙,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
经过调解员深入地讲理讲法,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1、刘乙在7月31日以前归还刘甲1500元;2、刘甲当场支付刘乙医疗费用2200元。(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