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9月21日讯(覃晓滢 陈媛媛)9月21日,广西首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南宁市兴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南宁市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王彩念,南宁市妇联主席李伟,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韦玉流,兴宁区委副书记林涛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在揭牌仪式上强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作为广西首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需要自行探索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希望兴宁区各相关部门继续发挥协调联动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为广西其他地方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随后,与会领导向南宁市兴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批聘用的8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南宁市妇联主席李伟,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韦玉流,兴宁区委副书记林涛共同为南宁市兴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据悉,南宁市兴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南宁市第一个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在广西尚数首例。其主要职能是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其成立标志着南宁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正式引入,是南宁市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有效填补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空白。(南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