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药袋致村民受损 倾力调解让村民获赔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11-0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1月3日讯(邓忠宝 顾小芳) 11月2日,东安县大庙口镇屯里村刘某给司法所打来电话,感谢调解员的倾力调解,让受损村民获得了相应赔偿。张某因随意丢弃药粉袋致村民受损,后经司法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今年10月6日,大庙口镇屯里村刘某在自家旁边的水渠边发现了大庙口镇粮站谷仓杀虫的废弃药粉袋,同一天村内多户村民的鸡、鸭、鱼中毒死亡,另有五头牛中毒拉稀。村民立即报警,经民警调查,确认废弃的杀虫药是镇粮站现负责人张某丢弃。10月19日屯里村受损村民十余人一同来到镇政府,要求镇政府处理此事。大庙口司法所受镇政府委托,于10月20日组织受损村民与张某在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中张某首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一时大意导致村民受损,然后向大家道歉,并请求村民谅解。经司法所统计,中毒死亡的鸡鸭62只,鱼245条,还有5头牛中毒拉稀。张某陈述了粮站的困难现状,自己又待岗多年,经济条件有限,但承诺愿意赔偿大家1000元人民币。受损村民协商后认为,赔偿金额太低,也不方便操作。司法所建议,将鱼和鸡鸭分别定一个标准,再按各自受损数量进行赔偿。经多次协商,双方最后同意按鱼4元/条、鸡鸭10元/只的标准赔偿,村民廖某中毒的五头牛另赔偿400元。张某总计应赔偿村民人民币2000元,并承诺将自行清除丢弃在村里的药粉袋,保证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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