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维律所用法治手段成功托管破产企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12-0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2月8日讯(傅永新)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一些技术落后、产能过剩的企业将逐渐被依法淘汰。作为西南工业重镇,柳州不少企业也难摆脱“破产”命运。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个,但同其他破产企业命运不同的是,该企业在破产期间得到管理人---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的“法治救助”,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引入一家经济实力雄厚极富水泥生产管理经验的企业实施托管,从9月中旬正式托管以来,已实现销售收入近7000万元,纳税近200万元,企业职工情绪稳定,企业获得了一定的利润收入。该企业成为广西首例企业破产期间托管成功的企业。

困境重重,企业破产

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简称“金利水泥”)金利水泥主要经营水泥生产、销售,曾是当地的明星企业,其创立的“通宝”水泥品牌享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后因市场下行等因素,企业自2012年起连年亏损,并引发一系列民事诉讼,企业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查封,陷入经营困境和债务危机,于今年初被迫全面停产。

今年4月18日,金利水泥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今年初,企业账户流动资金仅12.5万元,且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累计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超过1700万元、职工已经三年没能享受医保,职工情绪极不稳定。

律所托管,重获生机

尽管企业走到这种“境地”迫不得已,但显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又必须积极面对。4月1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利水泥的破产管理人,并要求在8月之前托管成功。“临危授命”的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律师深感压力但又信心满怀,他当即表示:不辱使命,让破产企业破冰前行。

李杰律师介绍说,企业破产的路径包括清算、重整与和解。在这些路径中,托管是破产管理人力争达到的最高境界,换句话说就是“一面破产一面生产”。托管的好处包括:让工厂的设备得到运转,从而实现资产保值;稳定市场客户资源;托管期间职工的工资和社保可由托管方兜底保障,利于维稳;托管期间稳定的利润收入可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的概率

授命后,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立即进入托管“战略布局”和“战术分析”,专门组建了一支15人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律师各有所长,各司其职。管理人先是向政府借款300万元解决职工在破产期间的工资问题,并在鹿寨县人民政府的帮助下积极与市社保部门协调,最终恢复了职工的医保。职工的生存有了基本保障后,态度从对立转变为配合,促进了后续工作的开展。

管理人在积极寻求重整投资人的同时,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为金利水泥寻找精通水泥生产和管理的托管人。经过多次现场考察,多方协商,管理人最终与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达成托管协议,由托管方注入5000万元用作金利水泥的设备检修和运营资金。7月24日,托管方正式进驻厂里开始设备状况摸排,为设备检修做准备。在此期间,管理人严格审核每一份检修合同和采购合同,并聘请水泥行业的专家对检修合同和采购合同标的价格的合理性进行监督。

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鹿寨县政府、破产管理人的协调努力下,金利水泥又具备生产和销售水泥的条件,重获生机。托管方进驻厂里后,企业管理模式有了极大转变,生产秩序恢复了正常,工艺水平也提升了,产品质量得到稳定。

成功案例 凸显作用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评价这个广西首个破产企业托管成功案用了“作用、经验”两个词。一是彰显了律师在经济发展中专业队伍的优势和作用。李杰表示,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作为服务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律师团队,今后将提供更加精准服务,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聚焦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不同企业类型,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二是获得破产企业托管的成功经验。企业破产并不意味着一切的结束,破产只是一种手段,并非唯一目的。在破产期间,企业既可以由原套班子经营,也可以由破产管理人经营。但在实践中,破产管理人通常没有关于企业生产管理的经验,这时候,通过托管的方式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借助第三方的经验和资金来对破产企业进行管理,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托管主要适用于产品有市场,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企业,企业的职工、设备和销售网络都在,采用托管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经营的连续性。李杰表示,律所将认真总结这次托管经验,分析托管中的不足。以后,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会不遗余力地参与这方面工作,有效指导企业灵活采用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等方式,积极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好破产管理人作用。(柳州市法治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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