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18日讯(张芸铭 余明文)桐梓县小水合理劳务有限公司承包了小水镇脱贫攻坚“三治一改”工作的部分劳务,劳务公司聘请了当地贫困人员王某、邹某和“两参”退役军人张某从事“三治一改”劳务。2018年4月30日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张某、邹某前往“三治一改”劳务工地打扫卫生,由于该车辆出现故障冲出路面,导致乘车人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驾驶人王某与乘车人邹某造成重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当地党委政委高度重视,积极调查事故经过,并多次组织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法律关系认识不一,经六次调解仍未能够达成协议。死者亲属到县人民政府信访,县信访局转交县交警大队和小水镇政府做好事故赔偿的调解,同时联系县司法局安排律师参与调解。
2018年5月10日,县司法局委派公职律师冯於平、名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海和张绍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张芸铭到县交警大队参与调解,参与调解的还有县交警大队、县法院和小水镇的工作人员,冯於平作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主持调解。
调解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依法依规、入情入理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跟当事人进行剖析,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当事人的舆论导向进行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一直互不相让,情绪较为激动,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防止死者亲属以“两参”军属身份生事,调解人员随机应变,相互配合,巧妙地稳控了局面。经过几番法治宣传教育和耐心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交通事故驾驶人王某与劳务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甘某等人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本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就此了结,既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调解协议签订后,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县司法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本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规范化调委会创建,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有序进行,着力提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水平,认真抓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贵州省桐梓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