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1日讯(武玉龙)“乌兰牧骑”,蒙语原意为“红色的嫩芽”,意为红色文化工作队。1957年,一支名为“乌兰牧骑”的红色文化工作队诞生在辽阔的内蒙古大草原上,深受广大农牧民朋友欢迎。
2014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先行先试,创建了具有红城特色的全区首家“法治乌兰牧骑”,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法治乌兰牧骑”创立之初,所有作品均由司法局干警自编自演,穿梭于各乡村、社区,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的作品,还有歌曲、舞蹈和乐器演奏等体现司法干警多才多艺的节目。在送法下基层演出过程中,许多村、社区居民也加入到演出队伍当中一展才艺,虽然都不是专业演员,但效果却比专业演出更好,融合群众生活,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的趣味度,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大家欢聚一堂,寓教于乐,干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感消失了,法治的理念在掌声、欢声笑语中传播,在艺术欣赏同时,还能潜移默化地学习到法律知识,达到了雅俗共赏,寓教于乐的目的。
2014年4月13日上午,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法治乌兰牧骑”送法下基层文艺演出在五一办事处天元社区进行。文艺演出紧紧围绕“中国梦、法治先行”的主题,给居民们送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治文艺节目。三句半《红城司法赞》表现红城司法干警一心为民,穿梭于各村、社区,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谱写一首首红城司法赞歌的精神风貌;乌市公证处表演的《话说司法》以群体快板的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熟知市司法局各职能部门的分工、法律服务职权范围。小品《多说一句话》弘扬了人间的真善美,劝导做文明市民。演出当中还穿插了主持人与现场观众利用通俗易懂的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进行有奖知识抢答的互动环节,一度将演出推向高潮。舞蹈《草原晨曲》更是展现了社区中老年人热爱、向往美好生活的情境。这些节目以欢快诙谐的语言旋律,引得在场观众笑声不断,却又发人深省,深深地征服了围观群众,阵阵掌声和片片欢声笑语传达出对演员们最朴实的赞扬。
4月24日上午10时,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法治乌兰牧骑”送法下基层文艺巡回演出第三场在葛根庙镇友谊嘎查文化广场举行。演出在大型舞蹈《安代舞》中拉开序幕,三句半《红城司法赞》用群众熟悉的表演方式幽默风趣的讲述了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职能作用;歌曲《中国之最》、《红旗飘飘》表达了司法干警对祖国的热爱;好来宝《路线教育、百姓欢迎》是友谊嘎查群众自编自演的蒙古族特色节目,集中体现了村民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可和期望。演出中间更穿插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环节,主持人与现场观众进行普法互动。最后,演出活动在司法干警集体节目《红歌小合唱》中落幕,精彩的演出赢得了观众时时叫好和阵阵掌声。整场活动以歌舞、说唱、三句半、快板、乐器演奏等贴近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的表演方式,将法律知识融入文艺创作,让观众从中学到了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涉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形象地演绎了老百姓身边的人和事,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受到现场观众的热烈欢迎。
“法治乌兰牧骑”在胡力斯台嘎查、天元社区、友谊嘎查、高根营子嘎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之后,继续深入各村(社区)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
2014年,“法治乌兰牧骑”共开展四场送法下基层活动。分别是3月26日在乌兰哈达镇胡力斯台嘎查、4月13日在五一办事处天元社区、4月24日在葛根庙镇友谊嘎查、
12月4日在乌兰哈达镇高根营子嘎查。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同时,市司法局还在演出现场设立咨询台,为200余名群众解答法律疑问,贴近群众生活需要,开发制作挂历、挂图、纸杯、环保袋和法律宣传手册等各类法制宣传品20000余份,受到群众的欢迎,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2015年,在乌兰浩特市都林街办事处楼前广场开展一场“法治乌兰牧骑”进街道活动;乌兰浩特市举办“红城文化节”期间,在北山公园举办了“法治乌兰牧骑”专场演出。
2016年,在乌兰浩特卷烟厂大礼堂开展了专场汇报演出;在乌兰浩特市政府报告厅开展了“法治乌兰牧骑”进机关专场演出;在乌兰浩特市太本站镇开展了“法治乌兰牧骑”进乡镇专场演出等等
2018年5月28日,为了凸显法治红城建设的创新品牌,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乌兰浩特市在全市范围内拟发文件《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征集“法治节目”进行“法治乌兰牧骑”专场演出的通知》(乌依法治市办〔2018〕8号),开展征集“法治节目”活动,筹备“法治乌兰牧骑”专场演出。
明确节目主题: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结合2016年以来,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特别是民法通则、国家安全法、反恐法、反家暴法等的宣传,尤其是2018年新修改的宪法,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三是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及农村牧区“两委班子”成员学法用法为题材的作品。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四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结合我市蒙元文化、红色文化、宗教信仰、山水景观、民俗特色等融入法治元素;各镇(街)、村(社区)既可以就普法工作,强力打造一镇(街)一特色、一村(社区)一品牌,也可以结合全域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等环节进行创作,突出特色亮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创作法治作品。
明确节目形式:“法治节目”可以选取舞蹈、歌曲、小品、相声、魔术、乐器演奏、戏曲、曲艺等类型不限。
明确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法治节目”征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立足全市、全区、全国的高度,本着“新颖性、独特性和创新性”的特点,本着 “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新,人新我奇”的要求选对切入点,加以提升,进而使其不断地完善以至于达到推陈出新的效果;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宣传促落实,以宣传促深入,把“法治节目”征集工作的宣传作为思想再动员、精神再振奋、思路再明确、任务再落实的过程真正将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从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征集上来,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法治红城品牌。
专场演出结束后,优秀作品将择优在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和大型普法活动中展播宣传。
“法治乌兰牧骑”专场演出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乌兰浩特市“法治乌兰牧骑”一直在行动。(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