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花季少女网聊交友命丧他乡 司法干警法理并举及时化解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2-2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2年1月18日讯  通讯员蔡琦报道  2012年元旦,正当人们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之中,当天下午正在休假的文川司法所长屠海刚接到镇党委吴书记的电话,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文川镇某某酒店一名18岁的镇巴籍少女杨某在宴席上饮酒后突发急病生命垂危,杨的父母亲属10余人正由镇巴县赶往文川,镇党委要求司法所提前介入,做好矛盾化解调处工作,确保县上“两会”顺利召开。屠海刚同志立即通知全所人员停止节日休假,1小时内必须赶回单位。下午4时30分屠海刚同志赶到实施抢救的文川镇中心卫生院,经了解杨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在此紧急时刻,屠海刚和处置现场的公安派出所黄立宏教导员经过短暂商议,立即做出决定,迅速控制了相关人员并做好事发现场的保护工作。经初步调查得知,杨某系镇巴县某校学生,于2011年12月27日网聊认识了镇巴县单身青年冉某某,遂与之交往。2011年12月31日,冉某某带上杨某便来城固玩耍;2012年元旦,冉某某带上杨某在文川街上参加冉某某外甥的女儿满月宴,在用餐期间杨某由于饮酒后突发急病,抢救无效意外死亡。

    元月2日凌晨2时许,杨某某生前所在镇、村干部及杨的父母亲等10余人赶到了文川。文川派出所、文川司法所领导热情地接待镇巴前来处理纠纷的镇村干部和死者家属。由于事发突然,杨的父母根本不能接受这一悲惨事实,对死者的死因提出种种猜疑,要求查明事实,严惩凶手,情绪十分激动。元月2日早9时,经县刑警大队法医勘验,结合医院诊断报告,得出杨某饮酒后突发急病死亡的结论,经反复分析解释,死者家属接受了这一结论。

    在此情况下,文川司法所干警及时展开死者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死者家属正确认识事件性质,走出认识误区,坐下来友好协商民事赔偿事宜。经过司法所干警三天三夜的耐心调解,杨某的父母分别于月2日、3日和冉某某及同桌饮酒的徐某某、丁某某、何某某、陈某某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共赔偿杨某父母各项损失共计十二万元整。元月5日上午10时许,杨某的尸体顺利进行火化。至此,这一起因网聊交友饮酒突发急病致杨某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化解,为县上“两会”顺利召开创造了稳定的外部环境。

    元月6日,死者亲属一行10余人敲锣打鼓,给文川司法所送来了一面“依法办事、高效廉洁”的锦旗,真诚表达对司法干警的感激之情!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司法局文川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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