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19日讯(权林霞 钟咸勇 段耀)近日,大观司法所接到一名女性打来电话,称新添街边臭气熏天。
接到反映后,司法所立即电话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同为商贩的刘某在李某门口杀黄鳝和泥鳅卖,腥味弥漫致李某无法忍受,要求刘某不要在此卖鱼,双方引发争吵。调解员来到现场,发现由于李某家门面较低,散发着腥味的污水顺着流向李某门口。便劝说刘某,大家都为了生计,谁都不容易,应当相互理解;其次换位思考,如果是李某杀鱼卖,污水都排刘某家门口,且腥味不散,其肯定还会更生气;再者,腥味过浓的确会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这属于侵权行为,并通过相邻关系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向刘某进行详细讲解。
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当场向李某道歉,表示马上换一个不影响他人的卖鱼地点,并承诺在一天之内将李某家门口的污水清理干净。(大观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