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1日讯(肖萱)近日,福州市晋安区、永泰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四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福州市将法治县(市、区)创建作为加快推动依法治市进程重要抓手,围绕“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五大标准,持续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个国家级、7个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晋安区高度重视“法治晋安”创建活动,坚持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教育列为区委中心组固定学习内容,每年投入100多万元法治建设专项经费并逐年递增。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区政府职能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坚持司法为民,创新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寿山乡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等,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法治导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开展“法律六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6个,市级35个;打造省未成年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青少年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基地、福州则徐中学禁毒基地、鼓山中心小学外口法治教育基地等品牌项目。2018年上半年,晋安区在全省平安建设“三率”测评工作中,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8.661%,位列全省第28名、全市第4名;平安建设知晓率91.34%,位列全省第2名、全市第2名;执法工作满意率98.4%,位列全省第6名、全市第5名。
永泰县紧紧围绕“法治永泰”建设主题,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9个,市级34个。创新打造并认真实施“一一二一”工程:发挥一个作用——领导表率作用,将述法内容加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使述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突出一个重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多次督查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建好二大阵地——“软硬阵地”,积极研发征集法治类山歌、动漫、视频等法治文化产品,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建成“县、乡、村、院落”四级法治宣传阵地,实现从县级到农家院落的全覆盖;唱响一个主旋律——公共法律服务,成立法律服务队每月下乡村开展法律服务,实现全县100%覆盖。
下一步,福州市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推动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福建省福州市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