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3日讯(武玉龙)2016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在普法工作中,牢牢把握工作实际,采取“5+”模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法治宣传+精准扶贫,向困难群众普法。2016年以来,为了更好的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利用每一次进村入户帮扶的好时机开展精准“一对一”的普法宣传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双脱贫”。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入户走访的机会,了解困难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精准普法”,着力提升普法的精细化水平。针对老年人,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针对妇女群体,宣传《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针对少年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同时,根据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编制出内容丰富、分门别类的普法材料,努力做到群众想了解什么就宣传什么。精准普法和精准扶贫相结合,不仅助推了扶贫工作的开展,也提升普法的精细化水平,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是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向矛盾双方普法。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先行”活动,寓法治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工作中。建立旁听机制,在调解的过程中,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及不涉及隐私、秘密等,鼓励村民到调解现场旁听,提高村民法治意识,起到“调解一起、警醒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2018年7月31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暨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向弱势群体普法。进一步完善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宣传体系,各基层司法所积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六进”实践活动,坚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切实做到“援助一案,温暖一片”,全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取得实效。
四是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向特殊群体普法。将社区矫正融入法治宣传工作中,提高社区矫正社会知晓度。运用法治教育动态管理与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重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就《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学习教育,进一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走访活动,多渠道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就业问题,对他们中思想状态不稳定、有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无缝对接帮教,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讲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矫正一人、感召一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是法治宣传+拆迁工作,向工作人员普法。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从入户调查、核定登记、拆迁条例详细讲解到“棚改大厅”手续的办理等环节都派驻事先进行系统培训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开展工作,拆迁工作自始至终都在法律轨道上运行,使拆迁工作与普法真正的结合在一起,确保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