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检察院党总支和第二支部顺利完成委员选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8-2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8月23日讯(班秀丽)安龙县检察院根据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党员变动实际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程序,于2018年8月6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委员补充选举。经过无记名投、差额选举的方式,王明忠、班秀丽当选为党总支委员,与原总支部委员赵海、赵凯、韦达泽组成新的总支部委员会;贺光卫、班秀丽、唐农当选为第二支部委员。随后,总支部和第二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委员分工事宜。8月14日,县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同意选举结果。

本次选举议程规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会议。到会的党员人数和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均达到规定有效党员比例,并通过了选举办法和唱票人、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分发选票,投票,清点票数,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等均符合选举程序。通过选举充实了党总支和各支部的新鲜血液,焕发了党总支和各支部的战斗力。(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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