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司法局率先规范村居调委会换届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8-3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8月31日讯(肖玲)为了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健全村居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建瓯市司法局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积极部署指导村居调委会换届工作。

根据指导意见精神,规范制作了村居调委会换届备案表,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通过格式化形式明确调委会换届工作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村居委员会提名情况,第二步是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情况,第三步是调委会主任推选情况。表格中必须准确填写具体时间和参加推选人次,以及推选出的调委会委员的基本信息。通过一张表格浓缩了调委会换届工作流程,同时也便于收集信息和归档。

建瓯市司法局明确换届工作要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推选程序,依法规范调委会的人员组成,把符合新时期群众工作需要的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推选进村居调委会,建立一支高素质、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队伍。此外,建瓯市司法局联合综治部门将村居调委会换届工作列入年终综治考评,确保村居调委会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福建省建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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