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9月3日讯(蔡国军)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金沙江下游右岸,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的乌蒙山腹心地带,国土面积2.3万平方公里,辖10县1区、146个乡(镇、办事处),现有汉、回、彝、苗等24个民族620.25万人,是乌蒙山贫困片区的核心区,集革命老区、民族散杂居地区和贫困地区于一体。在扶贫开发中,国家投资2000亿元在昭通建设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3个国家大型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与云南省永善县接壤的金沙江峡谷段,装机容量1386万千瓦,是中国第二、世界第三大水电站,水库将淹没永善县3个乡镇11个村40个村民小组。向家坝电站是金沙江水电基地下游四级开发中的最末一个梯级电站,装机容量640万千瓦,水库将淹没绥江县4个乡镇22个村153个村民小组。白鹤滩电站位于云南省巧家县大寨镇与四川省宁南县白鹤滩镇界河处,装机容量1400.4万千瓦,水库将淹没巧家县5个乡镇22个村162个村民小组。三个电站建设涉及移民15万人,移民安置任务重。电站建成后,将具有发电、拦沙、防洪、改善环境等效益,对库区各县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面对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给昭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给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昭通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在服务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一个理念”,健全“两个机制”,强化“三个保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效果”,有效化解电站建设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推进昭通“高效率、快节奏、大跨越、大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2018年以来,全市化解移民的矛盾纠纷共885件,调解成功870件,涉及移民3000余户,调解成功率98.3%,其中,永善县调解19件,调解成功19件;巧家县调解632件,调解成功619件;水富县调解5件,调解成功4件;绥江县调解228件,调解成功228件,昭阳区调解1件,成功0件,通过移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确保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强化“一个理念” 服务大局促和谐
随着电站建设的推进,因移民的安置、土地房屋赔偿等矛盾纠纷不断显现,给党委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给电站建设施工进程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讲政治、顾大局,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有效引入人民调解机制解决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服务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移民工作为主线,不断强化群众工作理念,赋予群众工作理念新的内涵,力求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观点,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使调解工作和调解行为符合群众的要求。二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在移民工作中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三是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观点,做到调解前考虑群众意愿,调解中倾听群众意见,调解后听取群众反映。四是坚持发展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的观点,在移民工作中优先解决移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移民共享发展成果。五是坚持群众主体作用的观点,通过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把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调动、凝聚起来,依靠群众的力量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健全“两个机制” 化解纠纷创平安
在人民调解服务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着眼长远,真抓实干,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在电站建设涉及的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掌握、上报矛盾纠纷苗头,使基层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着力抓好定期和不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等“四个环节”。村居调委会每周排查一次,基层司法所每半月排查一次,县区司法局每月排查一次,排查情况逐级上报;市司法局每月召开一次电站建设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分析会,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督查和指导。坚持做到不定期反复排查,对突出矛盾纠纷问题或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题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教育对象、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在案,建档造册,并及时对纠纷进行研判分析,进一步排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涉及的群众利益情况等问题。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在化解纠纷中,认真落实完善工作章程、实行责任考核、搞好归口调处、注重调解方法等“四项工作”。制定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章程、工作制度、工作规则,一般的纠纷及时调解;较大的纠纷在15天内调解;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先做疏导、缓解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抓紧调解。把预防和化解电站建设矛盾纠纷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一般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调委会及时调处。在调解工作中,讲究调解方法,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如绥江县践行“枫桥经验”,成功化解了电站建设施工中的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绥江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移民区重大敏感时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落到工作实处。全市在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不肯签订协议的移民户大多是因为存在房屋界限不清、家庭矛盾等原因。协议签订工作攻坚活动开展以来,突出化解以前乡、村、组久调不决的“疑难杂症”矛盾纠纷。通过深入细致调查和咨询律师,会同辖区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涉及房屋财产、征地款分割、赡养等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依理法调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移民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移民地区“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针对“两站”移民法律业务及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为所有贫困村建立微信群,律师、司法行政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与贫困群众零距离服务,组织律师宣讲团、法律服务志愿队深入贫困村(社区)、电站移民区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巧家县在白鹤滩、大寨、金塘、崇溪、蒙姑5个移民乡镇31个村(社区)建立移民法律服务工作室和移民司法行政服务站,解决法律服务移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75场次;为移民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36份;受理办结移民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办理移民公证业务378件,其中移民公益性公证(免费)业务26件,为贫困移民分房公证3批次500余户,接待群众来访800余人,解答公证法律咨询600余人次。
强化“三个保障” 突破难点抓关键
在开展电站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进一步克服重重困难,强化调解组织、队伍和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工作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调解组织保障。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3个国家大型水电站地处与四川省接壤,两省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导致移民安置、房屋搬迁等补偿标准上有差异,为了更好地解决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建好建强乡镇、村居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滇、川、黔三省六地州市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议精神,建立健全跨市、跨县区、跨乡镇、跨村居的接边地区四级联调组织网络。接边县区成立由司法局局长为组长的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督查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协调处理重特大毗邻跨界纠纷。接边乡镇建立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委员会,由司法所负责收集、传递、反馈纠纷信息,开展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接边村居成立联片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纠纷或隐患,随时沟通双边情况,向上一级联调组织移交案件、汇报工作。同时,在移民任务较重的永善县、绥江县、巧家县成立专门的移民迁建调解室,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快速处理移民矛盾纠纷。在较远的村设立移民调解联络点,移民有了纠纷,只需打个电话,调解员便可以就地调解,使移民纠纷能够得到快速处理。
二是强化调解队伍保障。进一步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组建专业应急调处队伍,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教育,为移民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移民地区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择优选聘威信较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回访、文书归档及统计上报等工作。组建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政法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公职人员等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移民矛盾纠纷规模大、突发性强的特点,各县区组建一支反应快速的专业应急调处队伍,确保对各种移民突发性群体事件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出动、快速到位、快速调处。健全移民工作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培训网络,对调解员实行免费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培训,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庭旁听等活动,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三是强化调解经费保障。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昭通市出台了《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进行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同时各县区积极探索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平均每年落实人民调解经费300万元左右,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开展“四项活动” 求真务实创特色
在人民调解服务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好群众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 “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活动,有效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移民地区司法局开展“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移民、保障民生”活动,组织强有力的人民调解工作组对移民遗留的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逐一化解,对移民提出的合理诉求尽最大限度协调,减少移民的顾虑和对立情绪,从思想上给予引导,使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其他移民的思想工作,为移民维稳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二是开展服务移民“五进家”活动。始终把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成立了由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移民工作法制宣传小组,深入移民施工区、库区、安置区开展“法律书籍”送进家、“警民联系卡”发进家、“法律顾问”聘进家、“矛盾纠纷”调到家、“学法典型”树进家活动,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云南省城市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房屋拆迁条例》、《信访条例》等与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书籍、宣传资料、警民联系卡送进千家万户,及时调处移民矛盾纠纷,解决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移民群众依法维权,积极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三是开展“牵手移民、共创和谐”法律服务活动。抽调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法律援助者参与移民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整合资源,共促和谐。开展党员结对移民公证服务,积极为移民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在移民安置摇号分房中,由公证员全程监督移民分房过程并进行了现场公证。加强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的有效衔接,若人民调解工作中发现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纠纷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与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并由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援助工作人员对其提供法律帮助,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尽援优援”。
四是开展“移民先锋工程”示范活动。绥江县因向家坝电站建设需整体搬迁6万移民,绥江县、巧家县司法局以服务和保障移民迁建工作为切入点,扎实做好移民迁建过程中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成立了党员法律服务队,由局党组书记任队长,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任副队长,由局机关各科室、公证、律师、乡镇司法所的党员组成工作队队员。积极围绕移民搬迁任务要求,强化移民政策学习,广泛宣传移民政策,深入移民户家中,扎实为移民群众答疑释惑、排忧解难,深入实施好“移民先锋工程”,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服务理念。
实现“五个效果” 情暖乌蒙谱乐章
通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在人民调解服务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工作中实现了“五个效果”的统一。一是实现了社会效果。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的3个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每年平均2万余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实现了政治效果。人民调解及时把各类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减轻了维稳的压力,真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三是实现了群众效果。在化解纠纷中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不收费及亲和性的优势,促使当事人能够在和谐的气氛中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四是实现了自身效果。人民调解组织通过第一道防线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五是实现了经济效果。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障重点工程实施,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县域实力的迅猛提升。同时,进一步把基层司法所建成“四个平台”,即有效排查矛盾纠纷的平台,以准确掌握社会动态;妥善处置矛盾纠纷的平台,以促进矛盾纠纷的分流;整合调解力量的平台,以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的平台,以促进人民调解功能作用的发挥,为电站建设移民安置提供了保障,营造了良好的建设施工环境。(云南昭通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