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0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5日讯(胡义鑫)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政法工作重点课题调查研究的通知》(毕政法[2018]16号)及金沙县政法委领导要求,本人于8月17日至8月30日,到岩孔街道、平坝镇、桂花乡、石场乡、禹谟镇等乡(镇、街道),找了乡(镇、街道)人大、派出所、安监站、林业环保站、教育管理中心、团委、司法所等领导和干部职工,以及部分村干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新时期“如何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课题进行调研,并对同志们提出的合理的建议进行思考,认真归纳总结,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金沙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的十九大为指导,始终把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有力抓手,紧紧围绕法治金沙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县委政府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县人大“七五普法”的决定,按照全县司法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总目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监督,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认真履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金沙”建设,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普法宣传体系逐步完善。为了不断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县水平。2017年县人民政府安排县司法局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形成了“七五普法”决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普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普法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居委会、小区相应都成立了相应的普法办、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为了推进法治金沙建设,县政法委牵头创办“法治金沙”电视“以案释法”普法节目,每周4晚上在县电视台播放,并且重播6次,覆盖到全县25个乡(镇、街道)所在的村或社区,收看群众达5万人次以上,通过本县执法案例,以视频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提升了全县群众法治意识,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全县各乡(镇、街道)投资近500万元,在村建设法治广场或法治长廊,供群众在休闲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学法效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2018年5月19日,金沙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及职工、村干部近2万人在各自的单位收看金沙县电视台转播的全省“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第四期时代前沿《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查,保证学习新《宪法》的效果。此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我国著名法学专家李林教授以“认真贯彻实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作了辅导报告。李林从“我国宪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新时代首次修改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等三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解读了《宪法》,并强调了新时代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李林指出,《宪法》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讲座中,李林教授深刻阐述了新修改宪法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并对如何贯彻实施新修宪法以及领导干部自觉的遵循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解读了理论意义,又提出了深刻学习领会的建议,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掌握宪法内涵,自觉维护宪法指明了方向、传授了方法。

7月8日,县人大邀请贵阳的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一级律师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为省、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机关干部、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县监委委员、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副主席(工委主任、副主任)、人大秘书等解读了新《宪法》。朱山律师从“宪法修改的意义、宪法修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宪法修改的总要求和原则、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学习宪法修正案的体会”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举了很多事例阐释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专题讲座既有《宪法》相关的知识性介绍,也有很多独到的思考和分析,深刻阐述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使与会人员对新修订《宪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人大领导对朱山律师的专题讲座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并要求:一是各单位在专题培训会后要抓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要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二是要认真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加强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水平,做到依法办事,进一步推进“法治金沙”建设;三是执法部门要认真执法,规范执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6月,县司法局开展“宪法金沙行”法治宣传专题活动,安排50个律师到25个乡(镇、街道)给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职工及村干部宣传了新《宪法》、《监察法》、《禁毒法》,使领导干部和职工树立了法治意识,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近年来,在全县各单位开展“法律六进”“平安金沙”“法治金沙”及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团、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全力推进10个“法治示范单位”6个“法治示范学校”4个“诚信守法企业”5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依托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共青团、妇联、教育管理中心等单位,在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个;依托家庭、村组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掀起了新的高潮。

(二)创新载体,普法工作形式逐步多样化。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妇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各部门联动开展“三下乡”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各部门宣传自己的法律法规,发放部门法律法规知识10多万份,涉及群众10多万人次。通过司法局、县妇联、县法院、县文广局等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社区)、学校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每年法治文艺演出18场次,参加观看的群众、学生、干部达2万人次,让群众以喜闻乐见方式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很多群众要求:多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这种学法方式好。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科技之春等有关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专题普法,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举办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举行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法治金沙专栏、专题节目、网络课堂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县税务局在县一小、二小、职业中学、大水酒厂等建立普法基地,进一步拓展了普法平台,活跃了普法形式,扩大了教育受众面。县司法局设立了法律咨询中心(电话:73778073或7228148),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全天值班,对来咨询法律的群众提供热情的服务,每天都有群众来司法局咨询法律或打电话咨询法律,为群众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年”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分类实施,普法工作覆盖面逐步扩展。为了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在全县分别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县级国家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及其党政部门充分利用农民(市民)讲习所、法治大讲堂、专题报告、中心组学习、办公会议、党校培训、法治宣传日等平台与途径,聘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为全县领导干部讲法,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县司法局坚持每年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职工1万多人在“法宣在线”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关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注重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了预防毒品和公共安全等主题教育,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县市场监管局、人劳局、工能局、安监局、科技局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进行《企业法》、《专利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供法律服务,使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的意识与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国土局、民政局围绕民生问题和政府工作重点,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集”活动,加强对民事纠纷、土地征用、村组织换届选举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基层干部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

(四)以治促普,普法工作成效逐步提升。县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去年县政府组织全县公安、工商、税务、文体、食药、交通、质检、土地、环保等41个工作部门,对全县假冒伪劣产品、农资市场、非法行医、食品安全、“黄、赌、毒、盗”及黑网吧等违法犯罪活动、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了多次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假冒伪劣产(商)品案件69起;检查各类餐饮单位380家,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75家;严打毒品违法犯罪113起,严打“两抢一盗”犯罪96起,严打经济领域犯罪15起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县各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工程建设、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坚持普法先行、依法实施。县政法委、司法局、县民政局紧紧抓好5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法治示范单位”、6个法治示范学校和4个“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县239个行政村(社区)都设立了公开栏,通过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金沙”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存在问题

虽然县人民政府在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了显著的成绩,但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普法宣传感染力仍然不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有的单位贯彻落实得不好,没有开展过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学法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干部职工学法方面,没有集中学习的资料体现。对群众或学生的学法,多数单位没有认真去研究开展,只依靠公检法司的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去搞几次讲座。重要的法律法规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没有激起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个别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片面地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没有认识到中央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是自身的责任,没有认识到十九大提出的“全民普法”的含义,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流于形式。一些法治创建活动停留在文件、会议上,形式也仅仅局限于散发宣传单、制作广告牌、普法考试等传统的普法形式上,法治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不足。

(二)普法宣传工作进展不平衡。普法工作在区域、人群、行业上进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从区域上看,农村普法存在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资金难保障、效果难体现等问题;从人群分布看,外来务工人员、闲散青少年仍然是普法的难点,普法教育基本上是盲区,该人群违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从行业上看,私营企业职工普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效果不佳。

(三)普法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还不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多数中小学法治教育千篇一律,未能结合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在以传统道德教育为主的前提下,对小学生注重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中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宣传内容也多数为普法对象是社会、老师、家长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农村,法治教育和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未能结合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等现实问题,建立行之有效、学用结合的普法机制,没有加强对《赡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缺乏对群众日常应用的指导和教育,普法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

(四)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教育形式僵化,不少单位仍限于“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治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满足于分发了多少宣传资料,组织了多少次活动,而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不够、方法不多,经常性宣传工作不到位,缺乏持久性;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群众喜闻乐见载体较少,宣传效果不佳。

(五)普法工作没有收集好资料。普法工作平时开展了,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写信息、没有收集相关图片上报司法局,到年底检查时找不到资料。稍微负责的同志还发一些图片在微信或QQ工作群,但自己不保存到电脑,到手机图片多了把图片一删,什么内容都没有了。

(六)普法工作考核难。由于司法局做普法工作人员少,只有2人,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参加各种会议,又要考核全县上百个单位普法的时间就抽不出来,考核比较难。

三、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法治金沙进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金沙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之以恒地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宣传普法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繁荣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使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二)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法治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讲求实效。要继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宣传栏、讲座、收看节目、大喇叭等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及部门法律法规,重点是通过以案释法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普法效果。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要切实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治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办好普法网站,广泛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种节日、宣传载体、平台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各执法单位要认真学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法规、部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到本单位附近的社区、学校、脱贫攻坚联系点等去宣传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提高群众和青少年法治意识。二是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要认真研究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对象,多用正反两方面、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讲法,多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普法,多使用新型宣讲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真正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特征,编写图文并茂的彩色普法教材,由学校发给青少年学习,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各学校班主任老师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主要阵地的作用,每周用10—20分钟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可以用一个案例进行法治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学校可利用升旗时学生代表讲一次法律知识或以案释法或学法感受3-5分钟、老师讲一次法律知识或以案释法或学法感受10分钟,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学校或班级可开展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或写学法心得,适当发点笔、本子、书包等,激励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四是安监局、工能局、市场监管局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五是司法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协调大力抓好全县239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工作,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宣传好法律法规,提高村干部及群众法治意识。

(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要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巩固普法成果。政府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做到依法决策,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县政法委要安排县电视台将“法治金沙”电视节目刻成光碟,发放到全县各村和社区,由村和社区定期向群众播放,让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全县平安建设。各村和社区播放光碟的情况,要及时通过QQ或微信上报乡(镇、街道)政法委,由乡(镇、街道)汇总后报县政法委,并列入乡(镇、街道)政法委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五)由各市(县)直单位制定相应的行业普法标准(或者叫纵向普法标准),加大对行业部门的普法考核力度和培训力度。普法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我们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与推进法治毕节(金沙)建设还要形成长效机制。各市(县)直单位要根据省、市、县普法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普法检查标准(要把贵州省每年统一组织的“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纳入考核范围,做到真学真考),年初下发到所管理的下级单位,平时进行跟踪督导,并在半年或年底对所管理的单位进行普法考核,即行业普法检查考核或叫纵向普法检查考核,将检查情况向分管市、县领导汇报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办、县政法委备案,从而推进本行业普法工作提升一个台阶,做到领导干部和职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对部门行业普法培训力度。针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培训,采取由组织部和党校联合,邀请专家和教授、业务部门领导参加培训的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分管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小测试。另外,市、县每年对各类不同业务领导分别在党校开展一次业务法律知识培训,每次2一3天,邀请专家或分管领导培训,以此提高领导业务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让领导干部做到不违法决策或不违法办事。

(六)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要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与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道德底蕴。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义务,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把加强道德教育和依法解决问题、健全制度保障结合起来,让违法行为不仅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受到道德谴责,引导人们强化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社会风尚。

总之,全县各单位要通过以上六种措施等方式实现“人人学法”“人人普法”“全民普法”的新局面,让全县领导干部、职工、群众都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使法治金沙建设率先在毕节建设成功。(贵州省金沙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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