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坡镇综治办:行政调解房屋纠纷获锦旗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0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6日讯(任强强)近日,张家坡镇综治办接访大厅内异常热闹,村民赵祥顺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调解员帮他们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出租装修引发的纠纷,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孙荣成和刘玉军于2017年4月16日把位于张良寨的房屋出租给赵祥顺办农家乐饭店,总面积约410平方米。在写合同前双方口头约定,原房屋的办公室还是作为办公室。今年,赵祥顺没经过孙荣成和刘玉军同意,私自改变了房屋结构。孙荣成和刘玉军多次找到赵祥顺,要求恢复房屋原样,并提出楼上安装娱乐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双方在此问题上产生了纠纷,要求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合格后,赵祥顺方可继续使用。

双方为此来到张家坡镇综治办,请求调解员调解。调解员对双方的分歧进行了解,表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经过耐心劝说,最终达成协议:因房屋装修产生的安全事故与孙荣成、刘玉军等人无关,由承租人赵祥顺承担;赵祥顺补偿孙荣成和刘玉军经济损失各13000元;经调解后不得再以此事发生任何纠纷,谁肇事谁负责;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产生争议的,乙方当事人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调解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为此,赵祥顺特意送上印着“敬业正直 公平正义”的锦旗,以表感谢。(山东省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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