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庄坞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意外死亡案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1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10日讯(胡顺胜)2018年9月6日上午10时许,庄坞镇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室内,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盖章,一起因催要借款导致意外死亡事件得以妥善化解。

  庄坞镇苗某到孙某家中催要借款未果后离去,孙某夫妇因此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发生打斗,打斗中孙某不慎将其妻掐死,孙某后大量饮酒死亡。事发后,孙某子女到苗某家中烧纸,要求对此作出赔偿。苗某报警,公安机关到场及时予以制止,转交庄坞司法所予以调解。

  庄坞司法所高度重视,为避免事态恶化,徐所长连夜赶赴死者亲属家中,耐心细致作死者亲属的思想工作,劝说死者亲属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能利用烧纸闹事等不当方式来解决,终于,死者亲属接受了劝解,情绪也得到有效控制。后徐所长将死者亲属与苗某召集到村委办公室,联合派出所干警和村干部一起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事情经过,并从法、理、情等方面细致作双方当事人工作。由于双方当事人要求悬殊太大,一时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员只好改天再做调解。第二天,徐所长又来到苗某家中做工作,苗某表示自己很委屈,本来自己是去要钱的,钱不但没要来自己反而还要搭上一笔钱。徐所长为其做工作,孙某家中发生如此重大变故令人同情,孙某孩子也才刚成年,十分不容易,苗某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赔偿。经三天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调解解决;苗某对孙某亲属到其家中烧纸行为表示谅解,并一次性捐助孙某家属八千元,暂时先交村委保存,待申请人父母殡葬后转交孙某亲属;双方以后不得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一场意外死亡事件,在庄坞司法所的主持下,在调解员耐心、细心的调解下,最终双方拱手达成调解协议,为此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山东省兰陵县庄坞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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