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9月18日讯(潘志强)当前,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较为常见,该类纠纷的形成往往时间跨度长,涉及金额大、人数多,处理时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甚至是恶性事件。近日,卢龙县刘田各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辖区派出所、县人社局等部门,通过认真细致核查,耐心说服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强化应急处置,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信访矛盾纠纷。
接手案件
2018年7月2日,陆某(化名)等12人来到镇政府上访反映甲公司拖欠工程款问题。他们坐在镇长办公室,声称问题解决不好就不走,并扬言进京。镇长了解情况后,将此案责成镇调委会调查处理。随后,镇调委会潘主任将陆某等人叫到镇调解室。起初,他们吵吵嚷嚷,七嘴八舌,情绪激动,潘主任给每人倒一杯水,并说:“大热的天儿,大伙先喝口水解解渴,然后再说说具体情况”。一番朴实的话语,立刻舒缓了大家的情绪,纷纷坐下开始介绍情况。经了解得知:这12人都是甲公司找的各工程小组组长,涉及建筑、装修、电力、场地平整、门窗及彩钢安装等施工;不仅有本镇的,而且有双望镇的,甚至还有昌黎县的;被拖欠的工程款最多20万元,最少的3万元,总数大约70万元;他们所雇用的工人总数达50多人。对此,镇调委会进行了冷静分析,大家一致认为,此案必须快速解决,否则会酿成更大事端,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现在正值旅游旺季,化解不好极有可能造成进京、进北戴河集体访,后果不堪设想;二是人员分布复杂,事态不易掌控;三是涉及工人数量较多,容易被媒体炒作,给政府造成负面影响。为了进一步稳定他们的情绪,镇调委会对他们的遭遇深表同情,表示一定会尽快调查核实,早日解决,希望他们相信党委政府。就这样,暂时将他们劝回。
调查核实
接下来,镇调委会迅速组织人员到甲公司调查,经与负责人刘某(化名)座谈,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甲公司本是镇内一家食品加工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2014年底,公司见旅游市场形势好,便决定在原址发展旅游项目,需要对原有产房、电路、办公用房等进行整修改造。于是,公司便雇人开始施工,工程一直持续到2017年8月底。期间,公司曾经支付部分工程款,承诺余款2018年春节前付清。可是,公司未完全兑现承诺,春节前只给各工程小组总计10万元,理由是项目没有盈利,暂时无法付清。之后,又接连两次承诺4月底和6月底解决,但最后均未实现。希望一次次落空,最终让陆某等人忍无可忍,到镇政府上访。看着公司内部萧条的景象,镇调委会人员感觉刘某所言不虚。
说服教育
虽然公司的现实情况让人同情,但是群众的利益必须维护。于是,镇调委会先后多次做刘某的思想工作,促其想方设法还款。首先,各工程小组组长每个人都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拿不到钱影响生活质量;其次,各工程小组都欠着手下工人的工资,如果不尽快付清,就会激起更多工人到镇政府或公司闹事,后果可想而知;再次,长期拖欠工程款会影响公司信用,给公司今后的发展造成永久的不良影响。通过一番入情入理分析,刘某表示一定竭尽所能,并称8月底和年底会有两笔资金到账,遂提出了分期还款的计划,8月底支付一部分,年底全部结清。根据刘某提出的方案,我们调委会人员分别找陆某等12人做思想解释工作,通过认真细致的说服教育,他们同意了刘某的方案。就这样,这起纠纷暂时得以平息。
矛盾升级
正当我们以为此事会按照既定方案进行时,却发生了意想外。原来,8月中旬,甲公司院内开始搞建筑施工,很快就被陆某等人发现。“你公司还是有钱啊,要不然怎么会施工呢?说没钱,鬼才相信!”陆某等所有人当然这样想。于是,8月13日上午,陆某等12人便迅速聚集到公司内讨要工程款,公司负责人刘某仍称分期付款,陆某等人群情激奋,见没有还款诚意,便用汽车将公司大门堵住,双方僵持对峙,互不相让。刘某见影响了院内施工,一时失去理智,动用铲车将陆某汽车强行拖走,造成车辆损坏。矛盾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态势,稍有不慎就会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这时,镇调委会和派出所都接到了群众举报,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合力攻坚
到达现场后,发现公司门口有30余人,部分工人也声援陆某等人,四、五辆车堵在门口,陆某的车在公路边上,前保险杠和轮毂破损,陆某等人正在与公司保安纠缠,双方剑拔弩张,秩序混乱。为迅速控制秩序,稳定情绪,潘主任和派出所民警用高音喇叭向群众喊话,希望大家不要激动,相信政府会解决好,否则出现伤人事件会触犯法律等等。陆某等人终于平静下来,开始诉说他们的遭遇,提出必须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还请派出所解决铲车拖车问题,否则不撤。公司保安称,陆某等人干扰公司正常经营和建设,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我们说,首先,由派出所对铲车拖车造成的损坏问题依法处理;其次,大家先冷静一下,由镇调委会和派出所马上找公司协商工程款事宜。随后,我们立即找公司刘某协商。刘某称,目前公司搞建设是招商引资来的,由开发商垫款,公司确实没有足够的钱一次性付清,只有20来万的流动资金。尽管我们说破嘴皮,刘某仍然坚持分期付款。这时已经是中午了,见事情僵持不下,由于涉及到工人工资,因此我们决定协调县人社局监察大队来帮助解决,并向镇长汇报。我们一边联系监察大队,一边向陆某等做解释工作。
下午,镇长及县人社局韩局长带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公司,共同协调此事。首先,对刘某指使铲车将汽车拖走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激化矛盾,造成被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其次,长期拖欠工程款涉及工人工资,如果不及时付清,会被列入“黑名单”,公司今后的发展将举步维艰;再次,陆某及工人堵大门不仅影响正常经营,而且影响投资业主对公司的良好印象;最后,责令公司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必须于近日将工程款一次性付清。开始时,刘某仍是一幅无所谓的样子,还是坚持分期付款。通过不断地施压,反复批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刘某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终于同意想方设法筹钱一次性付清。最后商定,从8月14日开始,边核对工程量边付款,保证一周内解决完毕,镇调委会和人社局监察大队各派一名同志现场监督。这时,天已经黑了。当我们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给陆某等人时,他们欢呼雀跃,千恩万谢,陆某说:“要是没有政府帮助,不知道啥时候能解决啊,太感谢了!”从8月14日开始,公司陆续发放工程款,8月19日前已全部结清。至此,一起一触即发的群众体性事件被我们及时化解。(河北省卢龙县司法局刘田各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