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促进家庭和谐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2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29日讯(张丽瑶)薛某某(女,32岁),张某某(男,30岁),薛某某是张某某的妻子,两人育有一儿一女,由于薛某某一直在家带孩子,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张某某在外打零工挣的钱,再加上孩子上学,家庭情况比较拮据。但是张某某一直花钱大手大脚,从来不顾家里的生活情况,经常跟朋友哥们喝酒,有时候竟然彻夜不归。薛某某最近也是多次找他谈话竟然无果。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薛某某想离婚,但是张某某不同意,找到调委会进行请求调解。

【调解过程】

一、受理案件并了解基本情况。调解员的了解大概对案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也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村主任、村委会成员组成的调解小组。之后调解员找到了薛某某某与张某某一步的了解双方的想法和诉求,薛某某说:“我在家带孩子一直很辛苦,两个孩子都是自己照顾,根本没有时间去挣钱,现在老大上学需要钱,老二正在长身体奶粉钱也是很大的一笔开支。但是他却花钱大手大脚,根本不管我们母子的死活,天天在外边喝酒,也不给我们母子生活费,我跟她谈过几次,他也没有悔改,所以我现在想离婚”。调解员在了解了薛某某的意思以后在对张某某的想法进行了解,原来张某某不想离婚,他自己舍不得孩子和老婆的感情。

二、初步调解。在与双方当事人接触后,对案件有了充分的了解。调解小组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8月6日,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分别喊到村委办公室,分别对他们进行劝说,同时再进一步的了解情况,薛某某表示她现在只想离婚,孩子自己抚养,不想再跟张某某过日子。如果张某某不同意他就会会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而张某某表示自己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离婚。自己会改掉自己的毛病,好好过日子。调解员看到薛某某的态度十分坚决,感觉这样一直僵下去不是解决的办法,决定想让双方冷静一下,过后再进行调解。

三、最终化解。调解员看到这样的情况立马与调解小组进行商量,联系双方父母,想让女方父母进行劝说。

8月8日,调解员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和女方父母来到调委会办公室委进行最后的调解,经过调解员和夫妇的劝说,薛某某态度有了些许的转变,调解员立即展开攻势对薛某某进行劝说,表示:离婚以后你带着孩子生活肯定比现在还要辛苦,不光要照顾孩子,还要挣钱给孩子上学。这样你的孩子就会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对于孩子的成长是个很大的伤害。对于你的父母来说也会为你的生活担忧。这个时候薛某某态度软了下来,表示可以和解,愿意给张某某一次机会。三个月内看张某某是否改正了自己的毛病。如果他仍然不改,就会直接起诉离婚。至此,这一场家庭纠纷在多方的努力下终于化解。

【调解结果】

2018年8月8日,当事人双方在社区调委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张某某向薛某某赔礼道歉;

2、张某某每月工作所得由薛某某分配,薛某某不得彻夜不归;

3、张某某跟薛某某一起负担两个孩子的生活;

4、调解协议签订完毕后,双方立即履行。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纠纷矛盾,双方由于生活中的琐事产生的小矛盾而引起的大纠纷。调解工作就是服务于最基层的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只有消化在基层才能进一步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蒲汪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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