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0月15日讯(文锐)案情回放:当事人秦如金夫妇年老体弱,独居不便,要求其膝下三个儿子尽赡养义务情况下,三个儿子为平均赡养发生争议。通过人民调解前调查,秦如金夫妇确因年老体弱,生活不便独居,在要求尽赡养义务时,三个儿子均具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只是兄弟不相互勾通,为不能平均分担赡养义务而争执。在人民调解对三兄弟做说服工作后达成一定协议:1、秦如金夫妇轮流在三个儿子家生活,每家生活周期是两个月,先随大儿子覃仕权生活,依次秦仕坤,秦快:2、老人生病住院所产生的费用三个儿子共同承担并负担护理 。
案例评语:农村社会养老方式单一落后。在农村有养儿防老的习俗,现在绝大部分老人仍靠子女扶养。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为供养子女,往往花费了积蓄,而到了老年体弱多病时,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基本靠子女的抚养。老人生活要求低,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因此在处理农村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更加注重调解,应充分发挥基层职能部门的作用,有利于老人以后与子女生活的和谐。(贵州省遵义市柏村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