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0月16日讯(黄俭军 张春宜)2018年9月27日,黄练镇山谢村12队覃某健到司法所反映称:“电网公司架线施工遭到同队二三十名群众的阻挠,有可能会发生群体性事件,请司法所尽快介入处理......”
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现场调解图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电网公司架线施工是覃塘区清洁能源风力发电重点配套项目,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及黄练镇5.3万居民的生活用电问题,还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还会给我市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造成恶劣影响。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发现,现场聚集了二三十名群众、施工现场还毁坏了沿线群众的庄稼地。在询问了现场群众得知,群众认为高压线路离地太低,严重影响到群众耕种时的人身安全,且施工破坏了群众的庄稼又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了该项目施工方负责人,在工作人员传达了群众诉求后,该负责人表示该项目是严格按照国家电力施工标准设计并施工,不存在任何的安全隐患。针对损坏庄稼问题,施工方愿意按照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在施工结束后给予一次性补偿。但是现场群众认为这只是负责人的片面之词,可信度不高,调解一度陷入“冷场”。司法所工作人员称可以请镇上电力部门技术人员现场解答相关的“电力标准”问题,经技术人员解释,项目施工高压线路确为安全范围。在技术人员阐明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后,群众依然不相信并坚持要求施工方签订安全保证书。司法所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劝说该负责人说,既然你敢保证项目符合相关标准,那么签订个“形式合同”问题不大,该负责人听从了工作人员的建议,和村民签订了“安全保证书”:“如果因高压线路给予沿线居民造成损害,项目方在责任范围给予一切赔偿...”,同时表示就施工结束后,给予村民庄稼赔偿。这样,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顺利解决。(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黄练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