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司法局林圩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由抚养费问题引起的静坐绝食案(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10-1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0月18日讯(钟志)近日,马山县司法局林圩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按时兑现离婚协议引起的静坐绝食案,为基层社会消除了不稳定的隐患,维护了该镇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由:2016年初,马山县林圩镇伏兴村彭祖屯村民陆某和前妻马某经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约定离婚后两个小孩跟随马某生活,陆某负责两个小孩的抚养费要按时(每月30日前)支付到马某的账户,后来由于陆某没有按时支付,影响到两个小孩的生活问题,为此双方发生语言上的冲突,造成双方一时的误解和激动。所以,马某一气之下采取了不明智的行为,把两个小孩带到陆某家的门口闹出静坐绝食的一幕。

调解过程:2018年9月30日18:00左右,马某带着两个小孩到陆某家门口静坐,要求陆某一次性支付两个小孩的抚养费,陆某表示无能力支付,拒绝马某的要求。马某当即恼火成怒,一时激动起来,事态陷入僵局。此时,林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相继到现场做马某、陆某的思想工作。陆某因家里没有那么多钱支付,无法接受马某的要求,马某尚未得到两个小孩的抚养费,也不愿带两个小孩离开,还是坚持在陆某家的门口懒睡。林圩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与双方交谈、协商,做思想工作,马某还是要求一次性支付两个小孩的抚养费,陆某以无钱交付为由,再次拒绝,调解再次陷入僵局。林圩司法所根据目前双方的情况,认真研究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然后分为两个小组分别找双方,再次做思想工作,通过理、情、法等方面进行开导,经过长时间、认真细致地疏导双方,最后双方都接受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意见。

调解结果: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找准纠纷问题的结症,以“情、理、法”三方面,以案释法,解开双方纠缠问题的死结,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双方一致同意接受调解方案,一起因小孩抚养费问题引起的静坐绝食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广西南宁市马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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