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辖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10-2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0月24日讯(王玉琼)新阳街道位于海沧西北部,成立于2006年,辖区面积约27.6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下辖1个村和5个社区,街道总人口达18.3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6万人,外来人口15.7万人。街道所辖的新阳工业区是海沧区最大的工业区,拥有企业1500余家,产业布局以生物医药、电子、精细化工、机械制造为主。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一方面为新阳辖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意识现状

近年来,针对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究其原因是外来务工群体整体法律意识淡薄,群体所处的法治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

一是收入水平低、文化生活平乏。由于文化程度和就业层次低,他们的工资水平普遍低,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他们的收入只能维持较低的物质生活需求,而精神生活相对就很平乏。

二是子女教育困难。由于收入低和居住困难,决定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基本上不能随父母外出,而是在家乡就读。少数随父母外出的,因其流动性大,没有本地户口和房产以及付不起学费,不能在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就读,只能选择教学条件差的民办学校,甚至因为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了子女的教育。除此之外,由于外来人口及子女不断增多,配套学校建设没有同步规划,现有学校办学容量已趋饱和,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需求。

三是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外来务工人员多数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差,甚至根本没有法治观念。有些人既不懂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又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事易冲动,往往通过简单或是非法手段解决问题,极易引发犯罪。

四外来务工人员用法律维权意识差。外来务工人员在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后,不知道怎样合理表达诉求,不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辖区加强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街道及相关部门也加强了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如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活动,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观念。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偏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级村居干部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部门甚至认为外来务工人员大多自身素质低下,对他们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白费口舌”,没有多少效果。另一方面是各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得不够实,不够紧,存在着“想起来重要,讲起来必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只是“纸上谈兵”,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

二是工作机制不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需长期开展的工作,其成果亦非一朝一夕可见的,而由于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为相关职能部门的“搭车”工作,职能分工不明确,导致了部门之间经常出现“踢皮球”现象,开展工作存在很多困难,如人员问题、经费问题、措施问题等,因此不可能收到积极的社会成效。并且对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和评价,往往只是作为综治检查的一个内容,只有在年度综治工作考评中“蜻蜓点水”,难以引起重视。

三是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单一。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上,目前更多地只是宣传学习法律法规的条文,缺乏有效性针对性。这样不利于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全面理解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宣传的形式上,目前多是停留在宣传标语、法律咨询、宣传车流动式宣传等传统的模式上,缺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

三、几点对策建议

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系统的工作,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上充满不断创新的过程,没有现存和固定的模式。随着我市“七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使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教育长效机制。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是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一是要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年度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二是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教育工作,涉及公安、司法、人事劳动社保、民政、计生、妇联、教育、城建、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需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把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做到“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头。

(二)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形式。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流动性大、居住分散,要想把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出实效,就必须加强阵地建设。一是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教育基地。要在人口较为密集的村(社区)、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的施工工地、成片的出租房区域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辟法律宣传栏。通过开设法治课堂、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发挥主阵地作用,实行渗透式教育。二是丰富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途径。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传统做法和优势,利用通俗易懂、直观性强的漫画图片、文艺演出、电影、幻灯片等形式,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参与观看,使外来务工人员在繁重、单调的工作之余,在享受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过程中了解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要积极打造新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利用先进的传播载体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工作。只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犯罪率,才能使社会出现安定团结的祥和局面。二是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当前外来务工人员在辛勤工作,为城市的飞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还必须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人格受歧视,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子女受教育难,生命保障权、健康权、平等工作权等基本权利难经得到保障等等。只有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观念,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使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加强联动结合,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实效。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与管理相结合。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成份复杂、文化素质低的特点,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各项管理工作中,并向基层延伸、向出租房延伸、向家庭延伸,触及到外来人员存在每个角落。首先,在暂住人口登记处设立法治宣传窗口,向每位前来登记的外来人员赠送法治宣传资料,主要宣传依法打工和学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告知其如何依法维权的法律常识。其次,以房管人,从房屋出租户源头抓起,以房屋为载体,实行出租和承租的连带责任,要求私房出租户不得向“三无”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使房东成为法治教育和管理的信息员,让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的思想动态,成为教育和管理的基本力量。外来务工人员入住后,首先应由村(居)和房东向承租人进行治安管理、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等遵纪守法教育,把握好外来务工人员暂住的第一关。再次,以站管教。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管理站,使之成为组织实施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和管理的主要力量。教育管理站要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治、计生、市容、治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城市管理各种规定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相结合。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搞得多样化。首先,要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送法治宣传资料、法律书籍等形式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生活、就业、维权、劳动等多方面的综合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其次,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大中型企业中指导建立调解组织,调解组织兼备调解和普法的双重职能,联合工会,共同负责企业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企业内部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将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具体事例以案说法、分期宣传。此外企业内部的调解组织也可通过排查矛盾,进行针对性的普法预防,通过调解纠纷,进行现场说法,起到一种教育的效果。同时也根据外来务工人员手机普及率较高的特点,建立法治宣传短信平台,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各类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其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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