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2月24日讯 通讯员何晓林报道 为了规范行政审核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2009年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审核研判工作小组,由有执法职能的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法制机构和监察室负责人必须参与讨论,分管局长轮流为召集人。
主要职责是:1、对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工作机构及从业人员申请执业、年检注册,在主管科室初步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监督审核;2、对本局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研判;3、对本局执法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前研判。并确定了工作程序,坚持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审核,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9年以来,该局依法行政审核研判小组共召开会议15次,对7个申办律师事务所、77名申办律师执业证、11名申请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和司法鉴定所吸收鉴定人进行了初审;每年对全市30多个律师事务所、2个公司律师事务部、270多名律师考核结果和90多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00多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提出了初步审核研判意见后,再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表决,然后上报省司法厅备案和审定。由于严把行政执法程序,集体决策,该局近年来,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