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效率高 当庭履行化矛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12-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2月11日讯 近日,镇坪县法院合并审理同一起交通事故中的两个案件,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龚某当庭履行赔偿款。

2018年9月22日,被告龚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李某平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李某平与弟弟李某俊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龚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平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事后,李某平与李某俊同时起诉至法院。法官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私下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对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争议较大。因两起案件属于同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又基于原、被告诉前有协商处理的意向,主审法官决定合并审理两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平、李某俊申请的每项损失的计算作了详细的说明,后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基于诚信、和谐、友好的原则,当庭支付李某平2000元、李某俊5500元赔偿款。

此次案件的调解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合并处理两起案件,高效化解当事人纠纷。进一步彰显了法院高效办理案件过程中,以民主法治促进社会和谐理念。(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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